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探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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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分析并指出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应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手段和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面,阐述如何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主要问题;对策
随着高校不断蓬勃地发展,高校也逐步走向市场,教育经费来源从单一的国家拨款逐步发展成以国家拨款为主,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教育经费的格局,办学效益逐步与高校规模、教学质量挂钩。这种发展趋势,使得高校财务管理在办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形势的发展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诸多的新要求。如何做好预算、管好用好资金、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预算编制“量入为出。留有余地,收支平衡,保证重点”
在高校内部建立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是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核心内容之一。目前,高校在预算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由于预算编制人员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对有关政策理解不到位,调查研究和论证分析的力度不足,往往会影响预算的准确性。另一方面,有些单位和部门在上报当年预算经费时不能准确、切实地反映情况,夸大或缩小申报数,也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各高校可以根据学院事业的发展计划,本着“量人为出,留有余地,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由财务部门依据上级部门编制的预算指南,编制学院的年度财务预算。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财务部门要及时把各项支出分解到学院各部门,由各部门作出其本部门的年度财务预算,交财务部门综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形成更具体的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最终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严格执行。
(二)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科目。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强调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在院长领导下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认真进行基本数据的收集,研究办学成本与学生数量之间的关系,按照学院的计划、学院的规模和定员定额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的重大收支进行预测、分析、协调,在此基础上组织零基预算的具体编制,让每个系、部、处、室都了解学院的整体规划和各自应完成的任务,各职能部门应紧紧围绕预算指标,对预算范围内业务事项自主确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预算的贯彻落实,使部门预算上报数和单位执行预算数“两张皮”现象不再出现。
(三)建立起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预算控制制度
高校可通过强化责任机制,采用激励手段加强对预算经费的管理、督导和执行,实行权、责、绩(效)、利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将单位所分配的预算经费与工作任务、业绩和经济效果直接挂钩,实行上下浮动激励措施。在校园网络上建立起一套以财务为中心,上通学校决策层、下联学校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信息传递与反馈网络。一方面,可对整个学校及下层各部门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超计划或无计划用款等现象,立刻提出警示或禁止信息;另一方面还可及时将整个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传递给学校决策者和各责任单位,使他们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合理作出相应决策。学校各部门应以本部门的责任预算为目标,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偏差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财务部门。这样上下互动,使高校内部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传递与反馈网络能及时、高效地运行,从而使高校的预算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二、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做好贷款及风险防范
(一)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针对学院资金不足,学院财务部门应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协助院领导和各部门认真规划,加强预算的科学性、可信赖性,尽量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来争取财政拨款。
学生学杂费是高职院校自筹经费中的主体部分,是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另一个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高校为了增加收入,一方面要面向社会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前景,完成每年的招生计划;另一方面要规范和加大对学生收费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学杂费的足额收取。针对当前欠费数目日益增大、追缴困难的情况,财务部门可利用银校合作契机,进行电脑联网收费,建立学生收费动态管理系统,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实时控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学生欠费情况,发挥辅导员的作用,经常催缴欠款。可尝试采取激励办法,按催缴欠款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此外,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补充经费来源。高校主要服务形式有:医疗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专业人员培训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和应用研究合同等。实践证明,通过直接向雇主提供特定的劳务知识服务而获取收入已成为重要的经费补充渠道。高校可采取向银行贷款筹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抓住机遇,利用当前良好的金融环境,在预测和分析学院未来的承受能力、偿债能力允许的前提下,适度向银行贷款,优化长短期贷款的组合,满足学院发展对资金的需要。高校还可以利用其他筹资渠道,如个人(尤其是有经济实力的校友)及社会(尤其是海外同胞、海外侨胞)捐资、基金投入、校企联合办学等方式。只有动员校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疏通资金来源渠道,才能保证学院发展的资金需要。
(二)转变观念。强化贷款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高等教育发展过快,政府的财政拨款和学校收取的学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成为高校发展的必然选择。而我国高校教育改革也给予了高校愈来愈多的财务运作自主权,为此,许多高校与银行建立“银校合作”关系,通过银行贷款,缓解了经费紧缺的问题,同时也使高校加大了贷款风险,使得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日显紧迫。贷款风险主要是指高校在征地建设快速发展中,由于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向银行贷款形成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负担给学校财务带来的财务风险。为此,高校在举债时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既要敢于开拓进取,积极利用银行贷款,实现学校的快速发展,又要从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出发,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事业发展需要与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提倡节约,坚持量力而行,坚决摒弃盲目跟风的意识,防止脱离实际大搞建设形成债务风险,尤其要避免搞短期行为和功能重复的建设,增强负债意识,树立信用观念,强化贷款风险防范意识。
(三)落实经济责任制。防范贷款风险
高校领导必须提高贷款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合理确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建设标准,根据学校经济实力,统筹安排资金,切不可单纯依赖贷款来进行学校建设。高校应严格按照2004年7月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根据《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控制模型》测算学校贷款风险,控制贷款规模,及时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确保高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高校贷款必须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各高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的有关要求,把校内各级经济责任制落实到实处。高校的校(院)长是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偿还贷款负有法律责任,要本着对国家和事业负责的态度,提高风险意识,完善决策程序,增强法制观念。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将高校贷款的管理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