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存论语境下少数民族禁忌的生态伦理价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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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少数民族禁忌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体现着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智慧。本文通过分析云南少数民族有关动植物、山水、生产生活等的禁忌,揭示出云南少数民族多样性的禁忌背后所潜藏的哲学意蕴以及生态伦理价值,指出民族禁忌对促进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 少数民族禁忌; 民族生存方式;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
abtract: the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in yunnan province is a necessary part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chinese ethnic minorities, which reflects on the people’s living wisdom in the ethnic minorities religions. this paper reveals the philosophical meanings and its eco-ethical values lying behind the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in yunnan province, by analyzing the taboos related to animals, plants, mountains, rivers and the producing and everyday lives. moreover,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play a great role on the bio-variety and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key words: ethnic minorities’taboos; exiting style of ethnic minorities; ecological protection; bio-variety
禁忌是禁戒普通人接触的事、物或人,以及对此所具有的观念。十九世纪初,宗教学者首先在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土著人观察到禁忌现象。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的发展,一些原有的禁忌已经消失,但仍有很多民族保留着原有的多种多样的禁忌。云南是我国民族最多的省份,除汉族以外的25个少数民族共同生活于这片“红土地”。各民族由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产生活方式与民族文化的不同,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天、地、人以及对待动植物的独具特色的习俗和禁忌。这些看似简单的禁忌对于有效保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其他任何法律规范、制度措施所不能比拟的积极作用。
一 民族禁忌的多样性表现样式
禁忌,从起源上讲,它与原始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云南各少数民族的各种禁忌内容来看,更多的禁忌起源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鬼神崇拜等。也就形成诸如农事、狩猎、饮食、婚姻、生育各个方面的禁忌。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禁忌的多样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①地区环境的复杂性。从历史的角度看,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存的环境与各民族的禁忌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就会形成什么样的禁忌;同时,有什么样的禁忌也会影响什么样的自然环境。②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禁忌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样式,它体现和表征着本民族的文化内涵。云南有25个少数民族,各个民族由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不同就会形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禁忌文化。③生产活动的多样性。各个民族往往因为所住地区生存环境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生产方式,进而形成特色鲜明的禁忌。例如,以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就会形成诸多关于动物的禁忌;而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民族则会形成很多关于植物和水的禁忌。从这可以看出,云南少数民族禁忌必然体现出多样的特征。同一民族对于不同对象和不同民族对同一对象都有各自己的禁忌,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植物禁忌。云南素有“植物王国”之称,植物对于各个民族的生存有着重大的意义,自然而然的,当地群众形成了最原始的关于某些动物、植物的禁忌。植物禁忌大致表现为:一是赋植物以神灵。哈尼族认为,在村寨附近的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为寨神“昂玛”栖身之所,是他保佑了村寨人丁发达,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因此,哈尼族禁止在神林中砍树、放牧、追捕动物,还禁止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进入林区。每年早春时节,要举行全寨性的祭祀活动。被允许进入神林区者,态度要庄严、不可嬉笑,绝对不能跨越立于寨神石和丛林中用来烹煮食物的锅庄石;二是奉林木为祖先。在很多民族看来,祖先的灵魂是不死的,他主要居住在村寨周围的神林之中,甚至就化身为神林之中的大树,时刻护佑着寨子内所有生物的平安。例如,布朗族、哈尼族、傣族都认为生长在村落附近的高大挺拔、枝繁叶茂的大树是他们的氏族祖先,常年保佑着本氏族成员平安顺利,不受外氏族的侵犯扰乱。因此,也就禁止砍伐“神树”,在神林中放牧、追捕动物等。如,布依族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怒族认为村寨边的山林和道边的古树是神灵的居所,禁止闲人进入嬉戏,禁止砍伐,禁止在其中大小便;德昂族禁止任何人走近、砍伐被视为神树的“蛇树”。所有这些都表明,树木与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是处于大自然中的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智慧;三是祭祀农作物灵魂。由于民族地区依旧以农业生产为获取生存资料的主要手段,所以,各民族就认为农作物的收成跟某种神秘的力量有关,认为有“谷神”,要祭祀谷魂。在播种之前、收获之后都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以保佑粮食丰收、收获的粮食能够常新不坏;在田间地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在特殊的节日、祭祀、节气不能下田耕作,严禁进行挖地、砍田头的树木等。
其次,动物禁忌。一是感恩于动物;例如,彝族人忌吃狗肉,因传说古时候的人是从狗尾巴上取下黏附着的稻穗作为种子,大家才开始有大米吃的。为了纪念狗的功劳,不但不能杀它,还要在“尝新节”吃新粮前,先给狗吃新米饭;普米族则认为狗对人有恩惠,原因在于狗把自己的寿龄增添给了人;景颇族也认为,狗为人带来了粮食的籽种。所以禁止射杀狗。普米族认为,蟾蜍指教普米族的祖先寻找到智慧泉水,饮用了智慧泉水后他们的祖先才从动物群中超脱成人。傣族崇敬孔雀和大象,将他们视为吉祥如意的象征。独龙族、纳西族、白族和部分汉族将燕子看作自己的家庭成员,若有不慎误伤燕子者,过失者就认为是伤害了自己的骨肉。所以忌伤害燕子的任何行为。二是崇尚动物的某些习性;综观云南少数民族大量的动物禁忌现象,可以看到出于对动物,尤其是山中猛禽威兽的崇拜,即认为认可通过崇拜使猛禽威兽的勇猛威力附着于自己的身体之中,从而自身也便能具有无穷的活力,在猎获的过程中得到丰盛的猎物,在战争中可以稳操胜券。所以在彝族、纳西族、普米族、拉祜族、白族、藏族、哈尼族、佤族等10余个少数民族中都有突出崇拜虎、熊、豹、鹰等猛禽威兽的行为,也就形成各种关于它们的禁忌。三是求食动物;傣族狩猎活动要择吉日,出发前要先祭神祈求保佑,途中不许大声说话和唱歌,既免惊走野兽,更怕惹怒山神;打到猎物,要当场祭祀和祷告,然后才能分食。20世纪50年代前,云南诸多少数民族如傈僳族、独龙族、怒族、布朗族、阿昌族等都以狩猎为主要的获得食物方式。但是,各个民族的狩猎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并不是随心所欲。他们对于要猎取动物的种类、时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例如,他们规定忌打怀崽、产崽孵卵动物;对于正在交配的动物、正在哺乳的动物都“手下留情”;忌春天狩猎,多选择在秋天,对于危害庄稼、牲口、草场、林木、水源的动物则多打。
最后,山水禁忌。云南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交通封闭的崇山峻林之中,久而久之,他们对周围的山、水产生了诸多的情感。这种休戚相关的最典型表现就是他们围绕山水形成的各种禁忌。①山禁忌。山是云南各少数民族自然崇拜的基本形式之一。他们要么把山视做本族的始祖;要么认为山有山神,山就是“山神”居住的地方;更有甚者认为山就是本民族气质、性格的象征。这样也就形成关于山的诸多禁忌。a、山有山神。藏族每年三四月间,是播种青稞的季节,播种前要先后敬奉山神。山神就造在森林茂密、山坳朝阳的山上。布朗族在开荒前要举行祭祀山神活动,以免冲撞了山神。很多民族还规定,禁止在不适宜的时间上山,禁止随意砍伐灌木等。如果那样作了,就会受到惩罚。b、祖先禁忌,在有些民族看来,山是祖先居住的地方,不能轻易去打扰。祖先能够常年保护着本民族的成员平安顺利,不受外氏族的侵犯扰乱;保佑本民族人丁兴旺、五谷丰登。所以,禁止在埋有祖先的山中砍树、放牧、追捕动物;纳西族还禁止砍伐水源林,不准在树木生长期进山砍伐树木等。②水禁忌。水是生命的源泉;早在古希腊时期,泰勒斯就认为:水是万物之基,当代人认为水是万物之源,而当它泛滥成灾时,又会给人们带来极为严重的危害。所以,水在云南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目中有着非常复杂的情感。一方面,他们崇拜水,奉水为上天所赐,有水神存在,所以要举行集体祭水的仪式,祈求水神恩赐。水能驱邪,能驱邪治病、有洁身健体的神力。例如傣族、德昂族、布依族、阿昌族的泼水节。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凡水有鬼;这个水鬼能使人患腹泻肠鸣、口舌生疮、手臂肿痛等病症。所以禁止破坏龙潭、圣水、神井、神泉、神河、神湖的水源,如果破坏的话,就会遭到水神的惩罚。基诺族凡遇久旱不雨,便要举行巫术与祭祀。
可见,少数民族对待自然的习惯做法和禁忌,尽管是较原始、神秘的,但它折射出这些本土民族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人不是自然的敌人,而是自然的朋友。各种对待自然的禁忌,作为少数民族处理自身和环境关系的作为准则,其生态伦理意蕴是显而易见的。
二 民族禁忌的哲学解析
云南少数民族禁忌的形成是根植于他们的民族性之中的,是广大群众长期与自然相处过程中以直观经验的方式对宇宙、自然的认识和把握,是民族意识自觉的文化性产物。这集中体现着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存智慧,表征著作为矛盾性存在的“人”的生存样式,即一种整体观指导下的人与宇宙、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禁忌不是自发产生的,在任何时候它只能是民族先民对于所生存的周围环境的适应,只能是关于现实生产生活的利弊分析,只能是对日常生活的“日常性”理解并由此形成基于宗教观念、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的各种规则、习俗、禁忌。由此可见,任何民族的文化样式都只能是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关于自我存在的自我意识,他们以自我理解的文化表现形式反映出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和对未来理想生活的向往。有鉴于此,我们对于云南少数民族禁忌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于事实描述的层面,必须从现有的事实出发,从“人的存在的矛盾性出发”,揭示出其深刻的哲学意蕴和伦理价值。
1、民族生存方式对自然的依赖是其现实根源
少数民族的生存方式就是广大群众的生存的具体样式,是生存在特定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人的生存方式就是少数民族群众“为使自身需要得到满足而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活动所凭借的条件和采取的形式。”[1]( p.310.)自身需要的满足是人之生命得延续的根本保障,这是每一个种族要存在下去的前提条件。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指出的:“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2]( p2)两种生产,一个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另一个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要实现人类自身的生产,人要作为一种存在得以存在,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通过向自然界获取必要的资源,求得生活资料本身。同时,也只有人类自身的种的蕃衍不断进行下去,才能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者”,才能保证物质财富被持续的积累起来,才能最终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地区广大民众之所以会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禁忌,原因就在于“实践的人”的存在的矛盾性。一方面,人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人类无法超越自然对自己的制约;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存在物,人得超越现实对自我的约束,使“生存”成为“生活”本身,彰显生命的价值。因而,理解少数民族的禁忌,首先必须理解少数民族大众这种从大自然获取生存资料的方式,必须深刻理解“实践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把民族禁忌理解为是作为实践主体的广大民众的实践过程的产物。由此可见,民族禁忌是民族生存智慧的集中体现,内容涵盖少数民族人民对于大自然的价值认可、关系处理(人与宇宙、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
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 ,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3]( p105)由此可见,作为自然存在的人,少数民族群众无法也不能摆脱环境对他们生活的影响。作为“有生命的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广大民族群众不仅要适应生存的环境还得改造周围的环境,使之更有利于他们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禁忌的产生就具有这样的价值取向: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生产活动中,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他们总会遇到一些自然界中纷繁芜杂的问题而无法用科学来加以解释。是否可以不解释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不符合人的本性。人是自然的存在物,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得不依赖于自然求得自我的发展。在没办法用科学加以解释以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一个符合当下认识能力的解释。在他们看来,在“我”之外似乎就存在一种超自然、超人类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左右着“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发展。这种力量就是来源于“神”――一种具有“人的特性”的外在性存在物。基于对“神”的敬畏之情,他们就会把日常生产中的行为分为“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两类。并赋予其“神秘性”的内涵,从而为人的行为找到“合理性”依据。
人又是矛盾性的存在物。“人类存在的矛盾性,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类存在的实践性;或者说,人类存在的实践性,是人类存在的全部矛盾性的根源。”[4](p154)也就是说,正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存的实践决定了他们既要立足于自然又要超越自然,既要使实践活动合乎目的性又要合乎规律性,使“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而能够在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中实现改造世界和改造自身的对立统一。实践是一切文化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正是在少数民族群众“改造自然”“求得生存”的过程中,禁忌作为一种时代的产物产生了。可以说,没有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的活动,就没有他们对于诸多自然现象的深刻认识,不论这种认识对与错,它都是人们对于外界的认识,这种认识每向前走一步,都标志着人类认识世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正如卡西尔在《人论》中所言:“人被宣称为应当是不断地探究他自身的存在物―一个在他生存的每时每刻都必须审问和审视他的生存状况的存在物。人类生活的真正价值,恰恰就在于这种审视中,存在于这种人类生活的批判态度中。”[5](p9)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人不但要维持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是赋予自己的生命以意义。认识外在世界、解释外在世界、并且在此基础上改造外在世界,他们共同构成了人实践活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地区关于自在世界和自为世界的禁忌,实质就是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活生生的实践着的人”对所生活世界的认识,是根源于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又超越于自然本身的认识。
2、民族禁忌的哲学基础
正如前面分析所指出的,少数民族禁忌的产生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生产过程的必然结果,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实践的结果。首先应当指出的是禁忌是产生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的现实环境的,因此对于以往我们一提起少数民族的文化现象就笼统的打上“落后、愚昧”等烙印的偏颇认识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加以分析;其次,禁忌也反映出民族地区人民在实践过程中对宇宙、自然及周围世界的认识状况。从而对以往认为少数民族无哲学的理解也是一种纠正。
第一,民族禁忌是生存智慧的集中体现。文化是时代精神的反映,任何文化都无法也不可能超越他所产生的时代。少数民族的禁忌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和少数民族所处的时代、所处的现实环境分不开的。生存环境的复杂性、生产方式的落后性、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以及观念的滞后性都无一例外的体现在少数民族的禁忌上。众所周知,云南少数民族尤其是边疆一线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多处在崇山峻岭,丘陵峰峦、密林沟箐、戈壁草滩。虽然山川壮丽、地理位置重要,但阻隔重重、交通不便,自然条件较差,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形态的演进。因而,长期以来,群众对他们周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无时无刻不与周围的环境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首先,在他们看来,在自然界的确存在着一种超乎与人之外的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时刻起着它的作用,制约人的活动,警示人的行为,久而久之,在人们的观念中就对周围的动植物、山水、火等形成强烈的崇拜、敬畏之感。其次,由于人们的生活必须依赖于大自然,他们逐渐认识到自然对于个人、村落乃至整个民族的繁衍生息有着巨大的作用。自然界万物不仅仅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在更为深刻的意义上讲,他们是“有生命的存在”,对于“我”的存在和发展是有价值的。它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人的生活提供食物、水、能源等。正是基于这种“功利性”的理解,在少数民族人民看来,自然界万物同人一样都是生命有机体,并与人一道处于宇宙整体生命的链条之上的,只不过人是处于这一生命链条的上端。最后,自然界不仅满足了人的需要,它还“满足其他生命存在和发展的需要”[6](p69)在自然界,每种生物都和其他生物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共同构成有机的生态系统,为人的生活提供着各种各样的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