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校园暴力的作文
详细内容
第一篇:《校园暴力》
引言:中学作为青山年成长的摇篮和教育场所,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能力培养、性格爱好与习惯形成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中学这个组织中难免会存在不协调、不和谐因素,由于这些不协调、不和谐因素会造成中学校园暴力的发生。近年来,各地中学不断出现了一些中学暴力事件。为此,研究中学生校园暴力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中学校园暴力成因的深入探索,进而再次基础上提出预防中学校园暴力的一系列措施,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作用。
二、中学校园暴力产生原因
(一)个人因素1、学生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会影响到他的生活态度、精神面貌及为人处世的原则。如果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指导,难免行为会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行为出现偏颇。2、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学生把大部分精力用于学习,很少有时间或精
力去关注其他知识的汲取,尤其是法律常识。3、人格发展的不健全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学生在学习上、生活上、人际关系上遇到挫折的时候,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好心态,有的人便会产生挫败感乃至自卑感,这种不良情绪如果得不到合理的疏导极易产生暴力事件,暴力行为成为青少年宣泄自己不良情绪的一种途径。
(二)家庭方面1、家庭结构离婚率的上升导致单亲家庭逐渐增多,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中,家庭生活的不和谐很容易使孩子感到缺少关爱和安全感,从而形成攻击性人格。2、家庭暴力.心理学家王家绵指出,家庭暴力是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父母虐待儿童与其自身在儿童时代所受到的待遇有关,在这种暴力家庭环境中生活的孩子,从小便性格孤僻、偏执和狂暴,经常成为校园暴力的主角。3、家庭教育方式香港大学对325名学生和他们家长的调查表明,父母的教育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孩子的性格和行为,尤其是父亲苛刻严厉的教育方式对男孩的攻击行为影响很大。
(三)学校方面1、学校德育教育不到位。在素质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学校本应该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己任,但在升学率和就业率的压力之下,很多学校往往只重视学生的智育而忽视学生的德育教育。2、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目前很多学校都没有开设专门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或者是虽然开设与此相关的课程也是应付了事,学生没有在学校内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很多学生根本不懂法,也就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不意外。3、心理健康的忽视。青少年学生处于特定成长时期,他们认识问题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薄弱,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这阶段会存在诸多心理问题,逆反心理强,容易冲动,走极端。学校大多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的重视。4、校园治安管理模式存在的漏洞。校园治安管理主要依靠校园内的治安保卫部门进行,而学校的治安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素质的原因,不懂得如何与学生进行沟通,加之本身法制观念不强,会导致在处理校园内治安问题时的处理方式不当,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反
感,同时治安管理的松懈也导致校园治安违纪事件多发。
(四)社会方面青少年生活在社会转轨的变化时期,市场经济带来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变化,也使他们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例如,越来越多的游戏场所,网吧、歌厅、舞厅和游戏机室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另外,带有暴力倾向的影视作品、书刊、网页对青少年暴力行为的形成影响很大,致使中学生早恋现象日趋严重,很容易导致争风吃醋,发生暴力事件,这是在中学校园里发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因素。
三、针对现状及原因采取的措施
(一)个人方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心理问题疏导和心理健
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避免学生在遇到挫折时产生过激行为。教育学生掌握科学的自我心理调试方法,学会合理控制情绪。引导学生学会与人沟通的技巧,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家庭方面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非常重要,父母要为儿童的行为发展树立良好的榜样,成为儿童尊敬和模仿的对象,避免家庭暴力。首先,坚决杜绝家庭暴力,父母不能将打架作为解决冲突或争吵的方法。不能虐待孩子,要信任孩子,要与孩子建立友好、稳定的关系。家庭教育的误导与校园暴力案件的增长有很大的关系,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对青少年人格教育心理的形成能够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因而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校园暴力至关重要。其次,校园暴力的干预需要父母的高度参与和积极的配合。研究表明,在家庭和学校之间加强沟通并积极开展活动,父母的参与水平能够促进健康、稳定的学习氛围的形成。父母参与水平与学生的成功、高出勤率、低辍学率呈正比例关系。家长的广泛参与及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这些都非常有利于学校暴力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干预。
(三)学校方面1、学校应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和建全规章制度如建立护校队、夜间巡逻制度;门卫制度等减少或杜绝校外闲杂人员出入,防止暴力事件发生。
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学校应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不良环境,如网吧、麻将馆、录像厅、歌舞厅、夜市、娱乐场所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取缔、清理和整顿和严格管理,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3、尽量杜绝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避免受到各种外来伤害。4、学校应积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娱、体育等方面的各类活动,既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又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又充实了学生的业余时间,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5、加强师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的法制观念建设。提高老师素质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打骂、体罚、变相体罚、人格侮辱是一种重要的校园暴力理象。因此、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对策:首先,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管理。其次,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最后,提倡人性化管理,在学生管理及班主任的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自尊心、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四)社会方面电视、电影中的暴力镜头对于模仿能力极强的儿童来说十分有害。我们一方面呼吁无暴力的、适宜儿童收看的电视节目出现,另一方面建议家长在儿童收看电视节目时要起到指导作用,和儿童一起收看,如发现有渲染暴力的内容要及时引导,使孩子懂得使用暴力并非是明智之举,及时制止和消除孩子对暴力的猎奇心理。
第二篇:《从法治角度看“校园暴力”》从法治角度看“校园暴力”
作者:高长见
目前,“校园暴力”泛滥现象已成为各界比较关注的社会问题。例如,前段时间,某地高三女生被三位男同学下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舆论大哗,对此案的处理则引起更大的批评声浪——公安部门介入事件调查后认定不构成立案条件,随后,学校依校纪校规对3名涉事男生分别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这里,本文不对个案处理结论是否妥当进行过多评论,仅就校园暴力行为泛滥背后的理念和制度问题进行分析,以更好地促进法治国家建设及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我国校园内的暴力和欺凌问题经常见诸报端,有些还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是,令人困惑的是,很多案件的处理以“保护未成年人”和“教育、感化、挽救”等理由,由学校予以轻微的纪律处分或者开除了事,在受害人有强烈诉求的情况下则往往以赔偿结局。一般来说,未成年人之间的轻微校园暴力行为或欺凌行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训诫或者批评足以预防此类未成年行为人再犯,避免运用刑罚制裁也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但是,令人困惑的是,有些校园暴力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并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却由学校处分或家长之间私了,这不但破坏了法治的严肃性,也牺牲了个案中的公平正义。
实践中,很多已经构成犯罪的校园暴力行为,行为人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且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很大,但学校和家长都以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加之此类校园暴力行为背后有时存在家庭背景之间的阶层差异问题,更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与我国社会对校园暴力的过度“宽容”态度不同,美国对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严格依法定罪处罚,并不会以“年龄小不懂事”等理由轻易放过。
例如,今年年初,加州中国留学生校园欺凌案宣告判决,3名来自中国的高中生因绑架并攻击另一名中国青少年被波莫纳县法院判处重刑:根据被告人一方与检方达成的辩诉交易协议,3人对绑架和攻击指控供认不讳,获得从轻处罚,但仍然分别获刑13年、10年、6年监禁——这已经是法院考虑到未成年人矫正、教育的需要后从轻量刑的结果,如果是成年人实施
类似的虐待行为,将被判处更重的刑罚。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处理校园暴力行为时,美国的司法实践通常不把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与普通的刑事犯罪行为截然分开,只是在量刑时考虑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矫正问题。
个案中,中美两国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处理轻重悬殊,这当然有国情不同的大背景,也有文化差异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并不宜作简单对比。但是,从案件处理结果的反映来看,两种模式的社会效果之间还是有显著差异的,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方面严密程度的差别。长期以来,我国特别强调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例如,2012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且,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也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是,由于片面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人的保护,导致实践中无视案件性质差异从轻处理泛滥,并有突破法治底线之嫌疑,严重忽视通过刑罚安抚、补偿受害人问题。
应当承认,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等犯罪问题,刑事立法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但是,正如成年人的犯罪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存在极大差异一样,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如此,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可能比较轻微,采用非刑罚处理办法无可非议,但现实中手段卑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行为也无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则很难获得公众认同。从保护法益的角度出发,立法上应当对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及教育、感化原则的适用作出适当区分,不能把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与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相混淆,都排除于刑事司法以外,或者一律免除处罚。毕竟,在法治社会里,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权利也具有正当性,它甚至应优先于对未成年暴力行为人的保护。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其生理和精神伤害可能远远大于对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对暴力行为人处理的“宽大无边”,又会对被害人带来所谓的“第二次伤害”。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宜对教育、感化、挽救目标的实现过于自信,也不能认为免除处罚是实现对校园暴力实施者教育、矫治的唯一途径,有时候,严格依法定罪处罚更能使行为人认识到自身罪责并真诚悔罪,因而更有利于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标。
目前,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除了有关立法不够科学和精细以外,执法力度不足导致的免除处罚泛滥也是重要原因。我国刑法确定的犯罪圈本就较小,在公民人身权利保护领域,就缺乏一些基本罪名——例如暴行罪和恐吓罪等。同时,实践中对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处理也较轻,追究刑事责任需要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同时,对造成轻伤的行为还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造成轻微伤的暴力行为只能进行治安处罚,并可进行调解。对成年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处理尚且如此,在“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的旗帜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校园暴力行为,“宽大无边”更成为惯例。
为了加强对校园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应当更加重视校园暴力行为的法治化治理问题。为此,有以下几点应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严密人身安全保护的刑事法网。在下一步刑法修正中,应当增加必要的保护人身安全的罪名,加强对包括未成年人在内公民人身安全保护力度,以使处罚类似严重虐待和欺凌行为有法可依。
其次,应当进一步改革收容教养制度。现在适用于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人的该制度,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应当通过法治化改造使其获得新的功能定位,核心是以适用程序的司法化取代当下的行政化审批方式,并明确执行期限和执行规范,在惩戒的同时加强教育、感化功能。
再次,严格依法处理校园暴力行为。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校园暴力行为人,应当采取不同的执法策略:对于年满十四周岁的严重校园暴力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应当避免免除处罚的滥用。在刑罚执行阶段加强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坚持分别关押原则,并按照未成年人犯罪人特点加强教育和矫正;对于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
处罚的行为人,原则上应当由司法机关决定收容教养,不能放任不管;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可送工读学校予以加强教育。
众所周知,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应是体现在个案中的具体规范和不可逃避的法律责任,是国民可以感知的落实到具体问题处置上的有序状态。在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的我国,需要重视具体问题的法治化治理及执法刚性问题,因此,以法治思维观之,校园暴力的治理不是小事,它不仅是教育问题,还是在国民中从小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第三篇:《拒绝校园暴力》贾也:校园暴力频发,该如何吃药?
导语:校园暴力频发,孩子究竟怎么了?
近日,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施虐事件面临美国法律严重制裁引发国内广泛关注,同时,浙江庆元、江西永新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学生间殴打侮辱事件引发众多网民关注和极度愤慨。几乎每起都让人震惊:不论是肉体折磨还是精神侮辱,手段都那么残忍恶毒,令人难以将其和本应是“天真无邪”、“花样年华”的未成年人联系起来。
一、现象之忧
“校园暴力”事件,一件件,一桩桩,目不暇接,触目惊心,尽毁三观。反观各类校园暴力事件,笔者初初梳理,认为有五大特点:
一是施暴年龄低龄化,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不乏小学生;二是施暴主体群体化,拉帮结派,以多欺少,属于集体作恶;三是施暴手段非人化,情节极其恶劣,从肉体折磨和人格侮辱进行双重伤害;四是施暴过程网络化,往往会传发到新媒体上“炫耀”。五是女生成为主要施暴群体。据统计,2015年3月至今,媒体公开报道或通过网络传播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已达20起。系列案件中,女性学生既是主要施暴群体,也是主要受伤害群体,76%的事件有女性参与。
不同的施暴女生,相同的施暴手段。我们总能看到一群女生围殴一名文弱的女学生,扒衣、下跪、拍裸照、扇耳光、烟头烫、踢下体、逼吃屎喝尿等等行为,尽显“小婊渣”之本色,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道德和良知可言。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些施暴女生不仅只是想让对方承受皮肉之苦,还习惯于由一个人负责手机拍摄,并传发到网络媒体来炫耀“战果”,仿佛对方越痛苦越“出丑”他们就越有快感。如此邪恶的小女生,不免让人内心异常凝重。
虽然人渣不分男女,更不分老幼,但是难免耿耿于怀,他们小小年纪,为何一身戾气?本该亲密无间,何以拳脚相加?{关于法治,校园暴力的作文}.
一个宁静的校园,竟然如同我们这个鬼蜮般的社会,充塞暴力思维,爆满江湖之气。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二、暴力之因
研究各个校园暴力事件,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社会的原因。{关于法治,校园暴力的作文}.
社会暴力思想的泛滥是引发校园暴力的土壤。
我们当下这个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社会矛盾激化,吏治腐败,强权作祟,官商勾结,根本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活脱脱的“丛林社会”。国家崇尚“枪杆子里出政权”,政府管理社会又是“城管思维”,得势者缺乏宽容的胸襟,一副非要将异己踩死在脚下的做派。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民间对官方极度不信任,敢怒不敢言,稍有不慎,就会擦枪起火,引发民众聚集对政府发难。显然,中国已进入了高风险社会状态,整个社会弥漫戾气。这种恶性的社会情绪不可能不影响我们的孩子们。同时,一些影视作品都在宣扬暴力,不讲道理只讲拳脚,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熊出没》都是这种思维,对孩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久而久之,他们就是以为暴力和强权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事实上,许多孩子很多人自身并未意识自己的所作所作为是暴力事件,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有的可能只是出于好奇模仿。
二是家庭的原因。
家庭教育的不当是引发校园暴力的源头。
现在很多学生是独生子女身份。“独生子女”式的社会结构、过分溺爱的家庭教育,极易导致孩子们很自我,遇事只考虑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一旦感觉自身利益受到了外界侵犯,就立刻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来进行反击,其中包括通过伤害对方身体甚至性命来发泄自身的愤怒。同时,有很大部分家长因忙于工作生计,而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管教孩子,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也难以发现孩子的暴力倾向并予以制止,几乎到了听之任之的状态。正因为如此,有很多孩子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追逐青春叛逆题材电影,而这些游戏和电影恰恰宣扬暴力,耳濡目染,他们就认为暴力就是“酷”,就是“厉害”,利用,自然也可以埋下拉帮结派、血腥暴力的伏笔。
当然,还有些家长性格属于“攻击性人格”,夫妻关系不睦,动辄为小事拳脚相加,习惯用暴力来解决家庭矛盾,对于孩子不听话,也同样采用暴力方式加以解决,久而久之,在孩子们的心里形成一种认知上的误区,认为这些暴力场面都是合理的,进而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模仿。
三是学校的原因。
学校教育的失败是引发校园暴力的关键。
中国的教育最让人诟病的,只管教书,不管育人,只抓成绩,不抓素质。教育目标是“望子成龙”,标准是“成王败寇”,方法是“死记硬背”,手段是“不断施压”,还美其名曰“压力即动力”,这样并不适合人格的塑造。老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考试上,很少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根本没有法制教育这么一说。大家都知道校园暴力是违法的,但要让人去守法,前提就要知法。然而,从目前中小学课程设置分析,法制知识仅出现在《思想和品德》的单一章节里,没有形成教材系统,更没有渗透到所有学科的课程之中,这使得学校在开设法制教育课时,找不到教材依据和教案范本,法制教育被学科教学掩盖、绑架就在所难免,因此,许多学校根本就没有给学生讲过法律知识,孩子个个都法盲。头脑中没有一点法律常识。
正因为如此,当孩子们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学生们想不到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只会通过“以暴制暴”的方式加以解决。这样一来,校园暴力事件就显然会增加。
四是法律的原因。
法律缺失的现状是引发校园暴力的诱因。
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惩戒手段方面,目前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缺失。《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校园暴力重到可以判终身监禁。而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6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依据现行法律,此类暴力事件最多以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家长严加管教结束,这恰恰是也是很多未成年人胆大包天去对其他孩子动辄暴力的主要原因。因为施暴者既没有被法律所慑服,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他们看来,他们没满岁,即使杀人都不用偿命,自己的这种行为在法律定性上不过“一件小事。”
失去必要的惩戒功能的校园,催动了施暴者畸形心理的萌发,狂妄自大,藐视人权,无知无畏,性格中的致命的弱点非但没有因为惩戒而消失,反而因得到纵容而放大,最终酿成校园悲剧。
三、破解之道
既然找到病因,就得对症下药。因为校园暴力频发是由于社会、家庭、学校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因此就得多方发力。一是强化家庭教育。
孩子有病,家长得先吃药。作为家长,要明白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家长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因此,笔者认为: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产生。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文明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文明的承继。家庭文明的承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做父母的言传身教。因此,家长应当从我做起,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素养,为预防孩子的暴力行为把好第一关;其次,要坚决杜绝家庭暴力,尽量给家庭注重爱和宽容的气氛,以免孩子走极端;最后,要早发现早制止孩子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及时查找原因,并对此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带孩子进行心理咨询等,做到把暴力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我们做父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