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名人故事素材>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详细内容

篇一:《20个法律幽默故事的法律智慧解读》

20个法律幽默故事的法律智慧解读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恶法非法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

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2、中国人接受的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

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

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

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

六、法律工作者分析、解决问题要能抓住“关键”,出奇制胜

幽默:三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

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

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同样适用于法律职业者

幽默:一个高智商的理科女,在全球最著名的咨询公司上班,从小到大,优

秀但是晚熟,一直到30岁才想起终身大事需要办,于是开始了自己的相亲路。

一切都和别人与众不同,这个在外企熏陶多年、养成高效率做事原则的姑娘把自己早期的体验叫做“市场调研”:即主要接受亲戚长辈的热心介绍,不看条件,先来一轮试水。{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一个月,没有收获,她抽了个周末写了一份“小结”,列出张Excel表单,把所有相亲对象的特征一一列上,对比筛选后,勾出自己最不能接受的特点,比如,明确不见富二代。

二阶段起步就是大手笔,用的招数是“海选”:一张大网撒出,网上相识,熟人介绍,婚介相托,一周见10个,加快进程。此阶段历时三个月,仍旧挫折连连。女孩立即刹车,她又做了一张Excel表单,这回自己成了被研究对象,优势劣势一并列上,分析失败原因,对自己绝不手软。

三轮开始,她阅读了很多和相亲有关的文章,对自己进行了不少“小改动”,比如遇见满意的对象,她不再使用工作语“我们以后多联系”,而是换成了更富暗示性的“你让我对相亲有了信心”。她会选择一些适合相亲的话题,还修改了造型,比如,把头发放了下来。

大半年后,这个女孩电我,和某相亲对象一见钟情,火速结婚。

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智商理科女孩,并且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何能胜任那样一份年薪100万元的工作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但是真正通过实践去体会的人却很少。这句谚语最少告诉我们两件事情:(1)世上的事情都可以办得到;(2)前提是要做个有心人,或者说努力。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正确的方向或方法。其实,成功就这么简单,首先要坚定信念,相信自己能够成功;其次要想法设法,寻找出正确的方法或路径,然后一直努力下去,即水到渠成。

八、有志于法律职业的朋友切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更莫杞人忧天!{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幽默:一位俄国人、一位古巴人、一位美国商人和一位美国律师在火车上相遇。俄国人拿出一瓶伏特加酒给大家各倒一杯,然后把剩下的半瓶酒扔出车窗。

“你干嘛扔掉?”美国商人问。

“我们国家有的是伏特加,怎么喝也喝不完。”俄国人答。

过了一会儿,古巴人请大家抽雪茄烟,他吸了两口便把烟掷出窗外。

篇二:《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的邻居小颖因为父母在南京工作,初中的时候跟父母去了南京,她从此就在那儿读书,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经常和小颖一起出去玩,小颖也结识了另外一些不务正业的男生,小颖开始与这些人一起鬼混了。这些不务正业的家伙们经常不上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问别的同学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学的学生要保护费来去上网。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满身罪恶的人了!在那段时间里,由于爸妈工作太忙,也没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别人的误导,变成这样肮脏的人了。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个月了,终于还是出事了。

在那个闷热的下午,小颖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在一起计划着“飞车抢劫”。第二天,三个男孩租了两辆摩托车,上午用其中一辆,下午用另外一辆。在一天时间里,他们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总共抢劫了6次,数额高达二十万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报了案,警方调查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在这几天里,他们6人带钱已经潜逃了。过了两个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这几个人抓获归案了。他们已经把犯案事实交代过了。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几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记者采访小颖时,小颖的话中全部是懊悔当初的行为,她向记者保证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因他们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离的,没有法律就没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喔!

篇三:《法律小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与启示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不懂法律而酿成了大祸的故事(简单)}.

2、中国人接受的教育,精神枷锁之多束缚了思维,甚至本性。一个中国人被逼迫的宁愿自杀,而不愿意反抗的案例并不鲜见。律师作为中国人也难免不受传统思想束缚,但应有所意识和打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和自己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至于是否实现了正义、公平之类的,不是应考虑的因素,那是立法者问题。

三、法治的真正实现有赖于法律文化和法律信仰的形成

幽默: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给我们的感受就是中西方对法律文化与信仰的反差之大。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2、更深层次的认识是,法律文化和信仰的形成岂非一日之功,更何况中国有着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思想,官、商、学铁三角牢不可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漫长着呢!当前中国所谓的法治,都只是形式而已,离真正的法治之国,如无特别事件的推进,以百年计来预算,绝不为过。法律职业者应该意识到所处的特殊国情,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东西,结合实际方行得通,解决得了问题。

四、法律职业者应当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战略眼光与思维

幽默: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

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法律职业者应当有战略眼光,站在一个高度看待问题,不要拘泥于一时一事,要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思想,来运筹帷幄,评判利弊得失,最终做出抉择。

2、切忌:鼠目寸光、得小利忘大义,丢了西瓜,捡个芝麻。

五、法律职业者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对手、尊重同行

幽默: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员都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懂得尊重同行、尊重对手、尊重当事人,这不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个人心胸、境界、修养的体现。一个人只有心胸宽广,才能容人、聚人,才能取得成功,名利随之而来。

2、特别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应该懂得尊重对手,尊重法官、检察官。有的法律服务者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位置,在法庭上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当事人,言语行为不尊重对手,甚至恶意攻击对方人身,揭露其隐私短处等,这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还损害了各自的

名誉,使得当事人或旁听者对法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评价大打折扣;同时,作为受攻击的一方亦应理性回应或提醒对方代理人或辩护人注意其身份,不能即可予以针锋相对的回击,使得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法官、检察官同样应予以尊重,法庭上作为中国的法律服务者基本都能做到,但庭下、背后因诉讼的胜负及安抚当事人的需要等常常难以做到。其实,虽然背后、庭下的有心或无心之言,但常常会被进一步传播,久而久之同样会入法官、检察官或同行之耳,造成的影响与贻害自不必多言了。

六、法律工作者分析、解决问题要能抓住“关键”,出奇制胜

幽默:三男子去女方家提亲,家长:说说各自情况。

A:我有1000万!

B: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

女方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

A、B听后无语,走了。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告诉了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在我国,法治之路将相当漫长,你我之辈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此法治环境下,你我还从事着法律职业,这就不得不牵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现实,即使找人也要找对人,否则也难达到预期的目标。

2、这个幽默还告诉我们,AB的做法是法律工作者不可取的,信息只是自C口所出,其与事件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可信度较低,应予以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方作决定为上。否则,岂不是中了C的圈套。换言之,法律工作者应具有法律思维,即对于相信的事实必须是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

篇四:《(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们每天能够快乐的上学、幸福的生活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标尺,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能做,它像一把张开的大伞时刻保护在我们的身边。

每天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幼儿园的第一天,阿姨就教会我们唱儿歌“大马路,宽又宽,警察叔叔站中间,红灯亮了停一停,绿灯亮了向前进。”我们就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能酒后驾车、行人不要乱穿马路。我们的出行才有了安全的保障。可是总有一些人不能很好的遵守这些简单的规则,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城里,就看见一位年轻的小伙子从公交车上一下车就向马路对面跑,这时一辆出租车飞奔而来,将横过马路的他撞飞出去好几米,当时他流了好多血,昏迷不醒,被120送到医院。如果他过马路时能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指示行走,出租车司机能慢行,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

我想,遵守交通规则很简单,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惨剧,每一个家庭就不会再上演这样的悲剧。

篇五:《法律故事演讲稿》

中学生演讲稿:

法律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们今天所演讲的话题是《法律在我心中》。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只是一名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请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的保护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强取豪夺或偷窃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

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同学或家人吗?

年仅15岁的杨某从小父母离异,杨某跟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去世,他居无定所,而生母对他漠不关心、置之不理,他便以居委会为家,每天在居委会领取6元的生活费。居委会下班后,空虚、寂寞的他望着街上打闹游玩和他一般大的少年,不由自主地融入他们之中。很快,他认识了一名与他有相似经历、年龄相仿的少年高某,没有亲人关爱的他们,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面对色彩斑澜的世界,他们既兴奋又困惑,杨某每天领的6元生活费显然不够他们的花销,于是他们打起了同龄人的主意。今年3月6日,杨某、高某在一巷子里遇到了学生韩某,杨某在露出腰间携带的匕首后,逼迫韩某交出现金10元及价值700元的小灵通,两人在变卖小灵通后将所得现金挥霍一空,第一次作案顺利得手后,高兴之余他们又在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6天后的夜晚,正在吃夜宵的杨某、高某见到3名学生携带手机经过,杨某便将3人带到如安街,高某将手中的啤酒瓶摔碎并手持半截瓶子威胁,受到惊吓的3学生交出了一部摩托罗拉手机和2元钱。当晚两人将手机卖出,将所得钱用来饮酒作乐,当两人感叹挣钱容易时,警方得到群众举报将两人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考虑到两人作案时均未满18岁,且被抢手机已追回发还了被害人,以及两人的特殊的家庭环境,对他们减轻处罚,均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在浙江余杭东塘镇16岁少年肖军偷了家里钱,因怕被发现竟对父母下毒;

上海市医药学校中职二年级一群女生围殴一名女生同学;

四川某校一名女生因制止隔壁宿舍女生吵闹,遭到该宿舍女生拳脚相加;

山东某校一名男生用砖头敲死同学······

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案例,让人既为这些少男少女的行为感到震惊,更为他们的无知感到痛心。有关方面的调查表明,当前青少年的犯罪率正在不断上升,而对法律的无知乃至漠视是造成他们懵懵懂懂犯罪的重要原因。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此刻,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我的演讲完毕,谢谢!2015年11月11日

中学生演讲稿:

做一名守法的中学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所谈论的话题是《做一名守法的中学生》。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是一个神圣却又模糊的名词。我只是一名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请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在此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就在上个月14日晚自习,我校九年级学生王某因放学后,在打乒乓球时和八年级学生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事后王某越想越生气,于是请同学从校外买进一斤白酒。他一气之下喝了许多。上晚自习时,他总是趴在课桌上。上晚自习的刘老师发现后,关切的问:“王同学,你不舒服吗?”哪知这么一问,王某“啪”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说:“不要管我,我很烦。”当时全班同学一下子被怔住了。随即同学们向他投去异样的目光。王某环顾教室的同学,情绪忽然失控,随即从身上抽出一把刀。“谁想死”他用凶狠狠的语气说。手里的刀不时比划着。见此情景,刘老师微笑着连忙安慰说:“心烦就稍稍休息一下。”同时老师也示意同学们不要有任何举动。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五分钟后,王某拿着刀的手逐渐放低了。他做回到座位上,掏出一支烟抽了起来。神情是那么的“屌”。又过了几分钟,他

拿着刀摇摇晃晃的走到刘老师的面前。“我想喝水”他恶狠狠的说。刘老师趁机一边安慰一边带他走出了教室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