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卸钢管 当场砸死卸车人
详细内容
【简述】 1991 年 6 月 12 日,某发电厂因违章卸车致使一人死亡。
【事故经过】
建安公司领导张某及其他 9 人先后到达施工现场准备卸车。 50 一 D6365 号车利用现场地势坡度和管子后滑的作用,松开固定钢丝绳后,车向前开,利用管子后滑的惯性将管子一次全部卸了下来。 50 一 06361 号车也想采用同样的办法卸车,由于该车所处位置路基较软且有弯道,在倒车时车身向左侧倾斜,车上 6 根钢管整体向左侧移动了约 40 厘米,司机怕管子落下时撞坏车身或发生翻车,不同意再采取同样办法卸车。后由司机白某某和张某指挥将车倒至坝基上,车身恢复平稳,司机邵某某提出用绳子向下拉,并提供麻绳一根,由于麻绳被拉断而没有实施成。又改用人力一根一根往下撬,解掉固定绳后,张某、赵某和民工党某先后上了车,三人同时准备用小撬杠撬管子,张某一脚踩在驾驶室顶上,一脚踩在由左向右的第五、六根管子上,民工党某在车中间,赵某在车尾部,车下有人用一根长约
【事故原因】
1. 没有明确的卸车方案。本次卸车作业中,既没有编制《起吊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而且参加作业的 10 人当中,没有一名起重工,安全、技术措施都没有保证,缺乏起码的起重装卸常识。
2. 现场卸车中形成的实际指挥人张某不胜任指挥工作,违章指挥,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
具有高、大、长、重特点的物件装卸前,应编制专项《起吊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起吊方案中应规定由能胜任此项工作的起重工担任起吊指挥,全权负责起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