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驻村联系工作制度
详细内容
干部驻村联系工作制度(一)
中共永昌县委党校
“双联”行动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帮扶村(玉宝村)及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驻村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单位已在所联系村设立了干部驻村点,并结合村情和单位实际,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干部分期分批驻村计划,合理安排驻村干部,每期确定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长流水、不断线。
二、驻村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联络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记录工作日志,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及时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
三、驻村干部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把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四、驻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尤其是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五、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制定的联村五
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六、驻村干部要注意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谈日常生活、谈实际问题、谈政策,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纪、有理性。同时协助村级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七、驻村干部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八、驻村干部积极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动员农村富余劳力积极走出去实现异地就业。
九、干部驻村期间,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需登记备案。
十、干部驻村期间,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驻村干部原则上吃住在村办公场所,食宿费用由所在
单位负责,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在村上静下心开展工作。
十二、驻村干部在帮助、指导、督促、协调村上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解决好一批难度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群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做到群众有困难、干部在身边,群众有要求、干部有行动。
十三、联村单位将干部驻村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四、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单位将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驻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干部驻村联系工作制度(二)达板镇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更好地做好达板镇“双联”工作,落实好干部驻村工作,在推进全镇双联工作中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联系贫困户,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镇、村两级干部落实工作和执行政策的能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打造幸福美好新达板。特制订此工作制度。
第二条全体驻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双联”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承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努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村社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达板镇全体驻村机关干部和工勤人员。
第二部分驻村干部工作职责
第四条做好政策文件的传达工作。要采取群众化的语言和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及时向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宣讲政策法规,协助村干部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把上级和区、镇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要求等传达到村社,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向群众大力宣讲联村联户精神和全县发展战略,广泛宣讲各项政策和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真心拥护和自觉执行政策。深入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导农村群众学文化、学科技,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断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第五条社情民意的“调查员”。要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民情、了解民声、掌握民意,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增强做好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对群众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不推不拖;不能解决或者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耐心解释,争取理解;需要上级机关解决的及时整理上报,协调解决,获得了帮民解困、帮办实事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当农业科技的“培训员”。要紧紧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和产业发展现状,广泛开展以农作物田间管理、果椒园管理、规模养殖、畜禽防疫、沼气建设、节水灌
溉等为重点内容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结合农村劳动力实际情况和用工市场需求,广泛开展以餐饮、家政、厨师、建筑、电子应用、砖瓦制作、果椒加工、草编、务工常识、劳资关系、合同签订等为主的劳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创业就业能力。
第七条协助联系村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及时掌握村内各种动向,协同村社“两委”干部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对信访、上访人员做好解释、劝导、说服、教育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持农村和谐稳定气氛。要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倾向性问题早知道、早反映、早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强对农村特殊人群的摸底和帮教管理,协助开展对治安刑事案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打击整治和信访突出案件的化解处理,促进邻里和睦、村组和谐、大局和顺,努力在畅通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中提升驾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
第八条当好促进发展的“服务员”。要帮助村社谋划本村科学发展的思路。深入挂驻村社了解实际情况,积极协助村“两委”理清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协助村社沟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经济发展的相关手续,并做好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要从完善发展思路、寻找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入手,充分发挥单位优势和个人特长,着力谋划和争取一
批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事业项目,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把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业示范点创建相结合、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出相结合,不断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第九条当好基层党建的“指导员”。要指导村社党建工作。督促各村社党(总)支部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党内制度,帮助村社党组织做好“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要结合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指导加强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活动方式和组织形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在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上取得新成效。指导村社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指导督促村社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党员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会议等,列席会议并督促村社做好会议记录和各类原始资料保管归档。
第十条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督促所驻村贯彻落实重大
事项民主决策的规定,指导并监督“社章村管”、“社帐村管”制度的实施,监督落实执行经济社日常小额开支由经济社社长、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组长和党小组组长“三笔会签”制度,监督落实执行村级日常大额财务开支“两笔会签”制度,指导帮助做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指导督促村社做好村社两级集体资产管理、经济承包合同签订等工作,帮助督促村干部述职评议、任期完结审计等。
第十一条协助村社“两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常规工作和突击任务。如信访维稳综治、计划生育、土地执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特别是积极帮助农村低保户及困难群众、军烈属、伤残人士等解决其生活、子女就学等问题。
第十三条协助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并指导建立村级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档案,建卡立册。做好生育关怀工作,组织妇女参加种养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协助村成立妇委会等妇女组织。
第三部分建立工作制度
干部驻村联系工作制度(三)******“双联”行动干部驻村工作制度
(***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帮扶村(******村)及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常驻实行分期分批、定期轮换。按***文件要求,***单位在已所联系村了设立干部驻村点,并结合村情和单位实际,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干部分期分批驻村计划,合理安排驻村干部,每期确定1名干部,长期驻村开展工作,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保长流水、不断线。
二、驻村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联络协调搞好单位与村、干部与户之间的相关事宜,记录工作日志,书写学习笔记和民情日记,及时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每周五前向本单位及双联办报送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向单位领导进行专程汇报1次。
三、驻村干部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把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
四、驻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尤其是与困难群众交朋友,及时反映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制作发放民情联系卡,切实做到吃透村情,准确反映民意,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单位双联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五、驻村干部帮助联系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制定的8年小康建设规划、联村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致富计划,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特困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建立增收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
六、驻村干部要注意通过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谈日常生活、谈实际问题、谈政策,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纪、有理性。同时协助村级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
七、驻村干部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疏导思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八、驻村干部积极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动员农村富余劳力积极走出去实现异地就业。
九、干部驻村期间,准确掌握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驻村日志和帮扶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需登记备案。
十、干部驻村期间,严格遵守“三个防止、十个不准”的规
定,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联村联户连心,为民富民亲民,树立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驻村干部原则上吃住在村办公场所,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在村上静下心开展工作。
十二、驻村干部在帮助、指导、督促、协调村上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特别要解决好一批难度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群众反映普遍的问题,做到群众有困难、干部在身边,群众有要求、干部有行动。
十三、联村单位将干部常驻工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十四、对驻村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单位将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监督检查,严防驻村工作图形式、走过场。
干部驻村联系工作制度(四)关于对《“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工作管理暂行
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
根据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及市委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请各乡镇党委认真组织召开“帮县、联乡、驻村”干部代表座谈会或采取书面征求“帮县、联乡、驻村”干部代表意见等方式,积极向省、市、县联乡、驻村干部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意见建议(电子版)梳理汇总后于4月9日18:00点前反馈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wnxwzzbzzg@163.)。
联系人:陈付松
联系电话:6231149
附:《“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共威宁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2年4月8日
“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工作
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四帮四促”活动中扎实抓好“部门帮县、处长联乡、干部驻村”工作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黔委厅字„2012‟2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帮县、联乡、驻村”各项工作落实,特制定本规定。一、领导协调机制
整合各方资源、落实具体责任,建立统一领导、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帮县、联乡、驻村”工作。
(一)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本系统本部门“部门帮县、干部联乡、干部驻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帮县、联乡、驻村”干部选派实行一年一轮换,每轮时间从当年3月起至次年2月结束。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
省国资委党委、省委国防工委负责本系统“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领导、协调、督促、指导。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帮县、联乡、驻村”工作领导和指导。各县(市、区、特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同省直部门挂帮联系县(市、区、特区)工作组,共同管理本地区省、市、县三级“帮县、联乡、驻村”干部。
(二)各级党委作风建设办公室。各级党委作风建设办公室在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级本系统“帮县、联乡、驻村”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搞好人员选派,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宣传报道等。
(三)省直部门挂帮工作组。挂帮联系县(市、区、特区)的省直部门单位成立挂帮工作组,具体承担本单位挂帮联系工作。每年明确一名厅级干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单位挂帮工作组组长,选派2-3名干部常驻挂帮联系县开展工作,其中至少1名处长或副处长。
(四)县(市、区、特区)驻村工作队。省、市、县统筹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名干部常驻。以县为单位成立驻村工作队。省直部门单位挂帮联系县工作组组长兼任挂帮联系县(市、区、特区)驻村工作队队长,
协助配合县(市、区、特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帮县、联乡、驻村”干部的管理;省直部门单位常驻挂帮联系县的处长或副处长挂任县(市、区、特区)党委或政府副职(两个或两个以上省直部门挂帮同一个县的,协商确定派出处级干部中的一人挂职),与县(市、区、特区)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部长共同担任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加强对“帮县、联乡、驻村”干部的管理,县(市、区、特区)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牵头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省直部门单位常驻挂帮联系县的处长或副处长同时联系一个乡(镇),同时常驻一个村;常驻挂帮联系县工作的处以下干部同时要常驻1个村。
(五)乡(镇)驻村工作组。以乡(镇)为单位成立驻村工作组。组长由联系乡(镇)的县(处)级干部担任,协助配合所联系乡(镇)党委共同做好该乡(镇)省、市、县三级驻村干部的管理。联系乡(镇)的县(处)级干部每月到联系乡(镇)开展工作不少于5天。驻村干部须常驻村开展工作,每个月在村里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驻村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根据驻村干部情况,可挂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
二、工作方法要求
挂帮部门和选派干部要围绕“帮县、联乡、驻村”工作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针对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挂帮联系县(市、区、特区)省直部门单位。要按照黔办发电„2011‟75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挂帮工作。
(1)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挂帮联系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定期到挂帮联系县开展帮促;(2)制定挂帮联系县的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出拟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拟办实事和工作措施,抓好规划和计划的落实;(3)帮助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支持挂帮联系县(市、区、特区)解决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挂帮工作组组长(驻村工作队队长)。(1)牵头制订实施挂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落实有关帮促项目和拟办实事,抓好挂帮联系工作;(2)加强与挂帮联系县的沟通,协调帮助挂帮联系县解决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配合挂帮联系县党委加强对省、市、县三级驻村干部的管理,对干部驻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推进驻村工作深入开展。
(三)省直部门单位常驻挂帮联系县(市、区、特区)
干部驻村联系工作制度(五)干部驻村工作的思考
干部驻村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