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用电常识>非生产用电场所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其用电安全的通用要求及措施是什么?(一)

非生产用电场所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其用电安全的通用要求及措施是什么?(一)

详细内容

非生产用电场所的范围很广,主要是指工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车间及其附属配套装置以外的各种用电场所.如工厂内的办公室、一般的仓库、食堂、门卫室、实验室、托儿所、集体宿舍、卫生所等以及社会上的各种写字楼、宾馆饭店、商业贸易、文化娱乐、居民住宅、医院、学校、幼儿园、交通服务等场所。这类场所人员情况复杂,流动性大,普遍缺乏电气知识,利用插头插座操作的电器很多,维护管理上较差、几乎没有运行维护人员,特别是那些陈旧建筑,多年失修,电气绝缘老化、电气负荷日异增加,更易导致事故发生。有些建筑,电气安装不规范或维修不当、或胡拉乱接,象宾馆、饭店、商场、舞厅、歌厅等更易发生事故,近几年来,国内几起特大火灾事故多发生在这些场所,几乎都与电气有关,这不得不引起电气工作者的注意。
非生产用电场所安全用电的通用要求及措施有哪些呢?
(1)新建的非生产用电场所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式设计,并出据蓝图。电源进线应推荐使用三相五线制,容量较小的可采用单相三线制,进户处应有重复接地。暗设线路宜采用钢管,容量较小的可采用塑料管暗设,但塑料管与墙面间至少应有70mm厚的水泥保护层。在选用导线、开关元件时应留有足够的余量、至少应考虑10--20年的发展悄况。系统应采用保护接零,每个回路应装设漏电开关,并作好防雷接地。容量较大时,应设置10/0.4KV的电力变压器,室内安装时宜采用干式变压器,室外宜用箱式变电所。这类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消防装置、防盗保安装置,有条件应与微机联网,设计中有关防火安全部分应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