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爱好》
我的爱好
我的生活中有许多爱好,简直像一个七彩调色盘,有练书法、看书、玩扑克牌……其中最吸引我的爱好是读书,书已经是我形影不离的老朋友了。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精华,传授给人们丰富多彩的知识。它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它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它使我的脑海里产生了一个个的小问号。如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籍,人类就不可能了解古今中外的许多事情。
书是一位默默无闻的老师。它把我带到了知识的海洋,使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为什么:白天为什么没有星星?为什么会出现月食?太阳为什么会发热?……它还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那次,妈妈带我去学阅读,本来我去时很高兴,可是由于妈妈和老师说了几句我的缺点,恼怒之火就由然而生,我狠踢了妈妈两脚,还顶撞了老师,并气呼呼地离开了老师家。妈妈追上我再三劝说,我都不听,妈妈只好带我回家。当然我还很生气,随手拿起一本书,正好是一本教育方面的书,翻开的这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应该尊重自己的父母和老师。又想起老师对我学习上的种种帮助,我觉得我真的做错了,认真反省了自己。这都是书这位老师的功劳。
暑假前,老师说我的作文写得不够生动,在暑假我读了《冰心》一书,它告诉我写日记,就要写每天中突出的一件事,看见了什么……等有关作文的提示。我照着这些提示做作文,作文水平果然大有提高,新学期老师几乎每次都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这还是要归功于书。书还告诉我,天资不是决定一个人成才的关键,后天可以弥补它的不足。我国着名数学家华罗庚小时候资质很差,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比其他人加倍勤奋,长大终于成了着名的科学家。我懂了有天资的人不努力,也会一事无成,天资不足,后天努力的人也会成功。书中自有黄金玉。它的知识无穷无尽。只要你肯拜它为师,你就一定会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愿大家都和书都交朋友。怎么样?你们也喜欢我的爱好吧?
我爱科学
小孩子共同的特点就是好奇心,特别是四五岁的孩子,好奇心尤为强烈。总喜欢问东问西的,有时候提出的问题连大人也回答不上来。后来大人烦了,索性就买来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仍给孩子,让他们自己去看。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提高,渐渐知道:对于自己好奇的东西,提出的问题需要用科学来解答。于是科学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让我坚信科学就是知识,科学就是力量。{小学生的我的爱好和生活}.
我对科学充满热爱。科学是通过自己对一个问题的假设而不断试验的过程,当实验成功后所得出的结论,就是一种科学的结果。所以我对动手做试验充满兴趣。第一次做的实验是:水中点灯,让我们至今历历在目。首先选用实验材料:水、盆子、一杆较粗的蜡烛。接下来我拿出一个不锈钢盆子,再拿出蜡烛粘在盆底,然后接一盆水,水面离蜡烛要一些距离,然后我小心翼翼的打开打火机,我的心在砰砰直跳,我多么希望实验可以成功,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这时蜡烛砰的一声倒下了,我的心也“砰”地一声落地了。“呀”失败了。可是一想到失败是成功之母,我有重整旗鼓。这次我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我在用蜡烛与盆底粘合这一环节更加的小心翼翼,滴了好几滴蜡。(就连谁留给我都放得很小,生怕水流过蒙的把蜡烛吹到)。这令人紧张又兴奋的时候又来到了,我连大气都不敢喘,眼睛睁的大大的,手中还冒着冷汗呢!我用微微颤抖得手开启打火机慢慢的靠近蜡烛……“耶”我成功了。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只见蜡烛的火苗延伸到水以下,这令我目瞪口呆。同时对科学充满了兴趣与热爱。
科学不是去盲目的验证,或者下结论,而是用正确的方法和步骤通过实验去验证。而实验的目的在与启发人们在观察中的思考,在思考中的发现。如:苏教版六年级(下册)《夜晚的实验》,意大利科学家斯帕拉捷观察蝙蝠何以在夜空中自由自在的飞行便是一例。斯帕拉捷通过实验,排除了蝙蝠夜间飞行凭借眼镜、鼻子、耳朵的几种可能性,发现蝙蝠在夜间飞行、捕捉食物,原来是靠听觉来辨别方向、确认目标的。这个实验很有启发性。以至后来人们终于弄清了其中的奥秘。文中字道:“原来蝙蝠靠喉咙发出人耳听不到的超声波这种声音沿直线传播的,一碰到物体就像光照到镜子上那样反射回来,蝙蝠用耳朵接受这种“超声波”,就能迅速作出判断,灵巧的自由飞翔,捕捉食物,当我知道这一解释后,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就是科学的魅力。
当然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善良的人们用它来造福人类,邪恶的人会用它来破坏国家。我爱科学我要做一名科学家,用科学来为人们服务,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让世界变得更绚丽多彩。
我的爱好作文
我的爱好有三个,读书,听音乐,写作。我想还是说说读书吧。毕竟这是我最喜欢去做的爱好。{小学生的我的爱好和生活}.
这篇文章既然是记叙文,我就谈谈一些关于读书的一些糗事吧。说实话我为了读书搞出的糗事还真是不少。(大笑)
我记得寒假是我去了一趟新华书店,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了。后来心系着读书,就经常来这儿泡上一下午,捧着书美美地看上几个小时,下楼买杯敬茶哼着歌乘车回家。开学后还是念念不忘,我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下午两点有课,所以上午九点出发,大约九点半到达书店,后来在那里看了一上午,但是最后我是被老爸带回家的,我爸看见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看几点了!”我一看老爸拿出来的手机,好家伙,整整一点半,我掐指一算,天哪,我足足看了四个小时!完蛋了,补习班我还赶得上吗!但心中竟还有一丝小小的窃喜:不用上课了!我一声不吭地跟着老爸回家了。奶奶来开门一句“你看几点了!”我正想怎么每人都这么说时,妈妈抱着弟弟走出来,一句话没说。我忙加紧脚步去厨房盛饭,每次我犯错爸爸奶奶都埋怨一句,就老妈一句不吭,我反而心里没底了,还有老妈那双眼,老妈虽是医生吧但也没学过心理学呀?看着老妈的眼我就想逃。唉。
还有我缠人功在班上可是出了名的,只要你家有我没看过的书,不管你说什么我也要借走,当然不是明抢暗夺,你使出全身解数也改不掉那本书被我借走的命运。比如说我会放学跟着你去你家,(对付离我家近的同学)在看到你家人时抢先开口“我是来跟某某人借书的”不管你是怎样的家长也不好说什么吧?实在不行我就说我来借几本就走,看你还有什么话说。或者我每天软磨硬泡,一下课就去找你,提出任何在我底线内的条件,看你烦不烦。我记得有一次我从李珉家抱着一摞从正面已经把我的脸挡得严严实实的书出来,李珉那充满怨毒的告别声音传来“再见,不对,以后你再来我家借书,我就把你踢出去,哼!”“真是的,跟割你一块肉似的。”我回应道,但脸上充溢着大大的笑容。
我要看书
“丹琪,吃饭了。”“噢,知道了,看完这篇就来。”滴答,滴答,时钟仍然不快不慢地向前走着,不一会儿,半个小时又过去了。“你看好了没有,就等你一个人了。”
很明显,妈妈的嗓门提高了不少,还略带生气的口吻。“来了,来了。”能不来吗?再不来,“暴风雨”要来了。这就是一个废寝忘食的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形象。说起书,嘿,我的手又痒痒了,真想伸手拿一本来看看。曾记得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对童话、寓言等书情有独钟。那天,我和妈妈去书城,一眼就看中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妈妈,妈妈,我要买这本书。”
我央求妈妈。“字的上面拼音都没有,还这么厚,你看得懂吗?”妈妈一口回绝了我。“我看得懂的。”我软磨硬泡,妈妈终究还是缠不过我,只好给我买了一本。一到家,我就手不释卷。不管到哪里,不管任何时间,它总是与我形影不离。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生病住进了医院,爸爸去陪妈妈,一去就是三天。临走前给我布置了许多寒假作业:语文、数学、英语……爸爸一走,我就看起书来,完全进入了书的世界。“丁零零——”爸爸不放心,又打来了电话,催我做作业。是啊,这一天已经有三个电话了,我心里矛盾极了。还是做作业吧,好叫爸爸放心,不行,书里的故事多精彩呀,就是做作业,也不会安心的,还是明天再做吧!就这样思来想去,心理天平最终倒向了看书,让我一看方休。
到了第三天,当爸爸打电话说快要回来时,我才想起这三天来还没做过一点作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分秒必争,可最后还是没能在爸爸赶回之前完成作业。
那次,爸爸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是眼泪鼻涕一把接着一把,对书是“恨之入骨”。要知道,我可是爸爸心中的乖乖女,他可从没骂过我。我怀着伤心、自责的心情,快马加鞭完成了爸爸给我布置的“艰巨任务”。可一完成作业,我的手又情不自禁地伸向课外书,就是三头驴也拉不回来了。
唉,这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书啊书,你是我的影子,想甩也甩不掉了。
我的兴趣爱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篇二:《我的爱好》我的爱好
我的爱好很多。
我喜欢听音乐,在家的时候一边听音乐一边做家务,给人一种不知疲倦和劳累的轻松感。空闲的时候,就爱听劲舞曲,随着强劲的节拍,迈着欢快的舞步,让自己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动起来,热情奔放,展示自我,令我体会到人的健康之美。不开心的时候就听一些伤感乐曲,仿佛有个同感的人在和自己共鸣。也就不觉得那么孤单和无助了。
我还喜欢聊天。我是一个很随和的人,也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人,所以我的家中什么时候都是热闹的,不管是老年的、年轻的、还是小孩,我都能给他们聊的很开心,虽然我也年过半百了,可我最喜欢给热情奔放的,充满阳光心态的年轻人在一起玩,他们也爱围着我转,说笑话、聊新闻,真是快活。
科学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不想被时代丢弃,我要不断的学习,要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只要对身心有益的东西,我都要努力去学。也许学的不算好,但人生不一定是尽善尽美的,只求全力以赴的努力去学,结果有时候也不一定最重要,过程有时也是很精彩的。
父母给了我一个完整无缺的身体,一个健全的大{小学生的我的爱好和生活}.
脑,我就要好好珍惜。在有生之年快乐健康的生活。
篇三:《我的爱好作文》我的课余生活十分丰富,例如下象棋、唱京剧、弹电子琴„„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集邮。
有一年夏天,我回外婆家去度暑假,偶然发现了表姐集邮册,那里面一张张美丽的邮票把我带入了一个花花世界,使我爱不释手。于是,我就这样迷上了集邮。
前几天,我的好朋友刘青青收到了她妹妹的信,信封上有一枚1999年发行的第11套纪念邮票,上面绘着布朗族的一个青年和一个姑娘在跳舞。这枚邮票像是在显示布朗族的风俗习惯,以及特别的民族文化。这枚邮票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对刘青青说:“刘青,你把这张信封给我好吗?我想要这枚邮票!”刘青青一口答应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赶紧跑回了座位,小心翼翼地把信封放进了书包,生怕弄坏了。刚到家,我便大声喊道:“爸爸,快来看,我集到一枚漂亮的邮票!”爸爸也是一个集邮迷,他一听说我集到一枚邮票便立即跑了过来。我慢慢拿出信封,自言自语道:“还好没有弄坏!”爸爸拿来剪刀,十分谨慎的沿着邮票周围剪了起来。我拿来一个碗,在里面装上水,然后把邮票放入水中浸泡。这样一来,邮票就可以完好无损地被我收集到了。过了一会儿,邮票从信封上滑落下来,我一见,立刻用镊子把它夹起来,然后用餐巾纸把它包起来晾干。晚上,我取出邮票,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集邮册中。爸爸走了过来,拿着我地集邮册,给我讲起了关于这枚邮票的知识,我听得入了迷„„
集邮不但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陶冶性情。亲爱的朋友们,加入集邮的行列吧,让集邮丰富你的课余生活!
上最珍贵的两片落叶,那就是舞蹈和读书。
我非常喜欢读书,因为它能增长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上班了,妈妈走前叮嘱我说:“记得中午自己煮方便面吃。”我说:“知道了。”当时我正看一本书叫《十万个为什么》,那里面的知识可真不少,有军事方面的、动物的、宇宙
动物的、宇宙自然的,我看的那本是介绍植物的,通过读书我知道了仙人掌为什么能在沙漠里存活,原来,仙人掌的生命非常顽强,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只要有一处绿色那就一定是仙人掌。仙人掌能活下来是因为它的根深深地扎在土里吸收水分,他的茎杆变成肉质,里面可存大量的水分,叶子退化成针状后,减少水气蒸发。我看书简直入了迷,一点也没觉得饿,直到妈妈回来我也没有吃中午饭,妈妈回来心疼的对我说:“你真是个小书迷。”像这种事对我来说已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我还是乐此不疲。
我还喜欢跳舞,因为可以上台演出,表现自己的才艺。我从4岁就开始学舞蹈,已经5年了,现已拿到三级证书。这五年当中吃了不少辛苦,撒了不少汗水,也流了很多眼泪,但看到取得的成果,总是欣慰的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前一段时间学校举行艺术节,教我们舞蹈的陈老师给我们排练了两个舞蹈,一个是《让世界更美好》、一个是《春到草原》。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再练,回到家里累的都不想吃饭。记得《春到草原》里有一个耸肩的动作我不熟练,表演的还不到位,我在家反复对着镜子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练会了,这次的演出非常成功,得到了老师、同学们的一志好评。这还是我第一次上台演出呢?我永远会记住这次演出。
我就是这样一个热爱文艺、热爱学习的小女孩,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上最珍贵的两片落叶,那就是舞蹈和读书。{小学生的我的爱好和生活}.
我非常喜欢读书,因为它能增长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上班了,妈妈走前叮嘱我说:“记得中午自己煮方便面吃。”我说:“知道了。”当时我正看一本书叫《十万个为什么》,那里面的知识可真不少,有军事方面的、自然的,我看的那本是介绍植物的,通过读书我知道了仙人掌为什么能在沙漠里存活,原来,仙人掌的生命非常顽强,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只要有一处绿色那就一定是仙人掌。仙人掌能活下来是因为它的根深深地扎在土里吸收水分,他的茎杆变成肉质,里面可存大量的水分,叶子退化成针状后,减少水气蒸发。我看书简直入了迷,一点也没觉得饿,直到妈妈回来我也没有吃中午饭,妈妈回来心疼的对我说:“你真是个小书迷。”像这种事对我来说已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我还是乐此不疲。
我喜欢读书,是读书给了我快乐。
我的爱好
我的业余爱好有一样就是收集石头,这使我的生活充满无限的情趣。我爱收集光滑的,透明的,奇形怪状的石头,我现在已经有10多块了,他们都是我的宝贝。
记得有一次,我在瀑布下面看见了一块已经被水冲了几十年的石头,我冒着险去捡那块石头,自己却被水全冲透了,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去爬山,看见一块石头闪闪发光太美丽了,我在悬崖峭壁走着去拣那块闪闪发光的石头,终于,我拣到了这颗石头,到家了,我小心翼翼把石头放进鱼缸里,灯光一照金鱼和贝壳一呼应,就象龙王住的水晶宫了,不!比水晶宫还美丽。
我把扁平,粗糙的石头叫做“造型石”因为他们随便几个一拼就是一朵花,随便一摆就是一颗千年古树,把石头一放就是一条石子路„„,我对石头是那样的喜爱。{小学生的我的爱好和生活}.
还有一次我拿着集石头的筐子,去找好看的石头,忽然一只小狗叫起来,我一看小狗旁边有一块晶莹透明的石头,我想去拣它可是小狗在哪里,但是我心里想就是咬我一口,我也要得到那块石头,后来在一位叔叔的帮助下,我拣到了那块石头。
我想我以后一定还要多收集石头!
怎么样,我的石头好看吗?你要是喜欢的话,和我一样收集漂亮的石头吧!{小学生的我的爱好和生活}.
我的爱好
我有许多的爱好,比如:看书、写字等。
我非常喜欢看书,爸爸妈妈的卧室里,我的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我都很喜欢看,我有一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我做梦都想要得到那本书,可是妈妈觉得那本书太贵了,到了我的生日,妈妈便给我买了。
关于书,还有一件小故事呢!请大家听好了,我要开始讲了。
有一次,妈妈要去上班,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看我那本心爱的《女孩必读的100个公主故事》妈妈走前说了一句话:“,天气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你一会儿把衣服放到洗手间里去。”我说:“好的,妈妈,你放心去上班吧!”后来,我正要去收衣服时,突然想:“反正还没有下雨,再看一会儿书吧!”于是我又坐到了椅子上,看起书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下雨了,大雨哗哗下着,我还以为是邻居家的小孩在哭呢!雨下的越来越大,可我还不知道呢!雨停了,我想:“也该去收衣服了。”当我刚开门的那一刻,眼前的景象把我惊呆了,衣服被淋的一直往下滴水,我这才恍然大悟,我想:“惨了,衣服被大雨淋湿了,该怎么向妈妈交代呀!”我惊魄不定。后来,妈妈回来了。妈妈看到了衣服被大雨淋湿了,很吃惊。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对妈妈说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对我说:“学习是好事,但也不能忘了别的事呀!”我很惭愧。
我下决心,以后看书时,也不能忘了干别的事情,免得像今天这样。
篇四:《我的课余爱好例文》我的课余爱好
我的课余爱好可多啦!有跳舞、弹琴、绘画„„我最喜欢的就是绘画了,虽然我并没有学画画,可我觉得画画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开门见山式的开头)
为什么我喜欢画画呢?我是从一件小事看出我有绘画的天赋。一次,学校要画关于安全的画。我回家后冥思苦想,终于想到照着《淘气包马小跳》上面画。我先照着书上画了一个马小跳,又画了一个张达,嘿!还真像!我又随便画好了一个小女孩,也很好看,三个人搭配起来就更好看了。我又勾线,然后涂色,终于画好了。第二天,我的画受到同学们的称赞,老师也把我的画展示给同学们看,大家都发出“哇!”的赞叹声。我的话也在全校被展览了,而且第一张就是我的呢!这时,我才发现我有绘画的天赋。(写了为什么喜欢画画的具体原因)
从这次展览中我看到了我的汗水,我的努力,让我明白了只有努力才能成功!从那时到现在,我的画一直受到老师、同学的赞美。(道出了自己的切身体会)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画画了,不过,我永远忘不了那次展览,因为那次展览让我知道了我有绘画的天赋,所以才创作出现在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