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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字的意思

取
拼音 注音ㄑㄨˇ 简体部首又部 部外笔画6画 总笔画8画
五笔BCY 仓颉SJE 郑码CEXS 四角17440 结构左右 电码0648 区位4001 统一码53D6 笔顺一丨丨一一一フ丶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qǔ(ㄑㄨˇ)

⒈  拿:索取。取书。取款。窃取。

⒉  选择:选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样。

⒊  采用:采取。听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⒋  得到,招致:获取。取经。取偿。取悦。

⒌  消去:取消。取缔。

统一码

取字UNICODE编码U+53D6,10进制: 21462,UTF-32: 000053D6,UTF-8: E5 8F 96。

取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取字收录于 最常用字 常用字 现通表 标准字体

异体字

汉英互译

adopt、aim at、assume、choose、fetch、get、take

相关字词

                           

造字法

会意:从耳、从又

English

take, receive, obtain; select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词性变化

〈副〉

表示范围,相当于“才”、“仅” [only]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

〈助〉

表示动态,相当于“得”、“着”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常用词组

取保、取材、取长补短、取代、取道、取缔、取而代之、取法、取回、取经、取精用弘、取景、取决、取乐、取名、取闹、取暖、取平、取齐、取巧、取舍、取胜、取士、取土坑、取向、取消、取笑、取信、取样、取予、取悦、取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 取

取【子集下】【又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取【卷三】【又部】

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禮》:“獲者取左耳。”《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七庾切

说文解字注

(取)捕取也。幸部曰。執、捕罪人也。从又耳。七庾切。四部。周禮。獲者取左耳。大司馬職。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偁周禮、又偁司馬法釋之。以說從耳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