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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字的意思

判
拼音pàn 注音ㄆㄢˋ 简体部首刂部 部外笔画5画 总笔画7画
繁体部首刀部
仓颉FQLN 郑码UBKD 四角92500 结构左右 电码0445 区位3748 统一码5224 笔顺丶ノ一一ノ丨丨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pàn(ㄆㄢˋ)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统一码

判字UNICODE编码U+5224,10进制: 21028,UTF-32: 00005224,UTF-8: E5 88 A4。

判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判字收录于 常用字 现通表 标准字体

异体字

汉英互译

decide、distinguish、judge、obviously、sentence

造字法

形声:从刂、半声

English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词性变化

pàn

〈名〉

(1) 半 [half]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judge;justice]。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court verdict]。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常用词组

判案、判别、判处、判词、判定、判读、判断、判断、判断力、判官、判据、判决、判决书、判例、判明、判然、判若黑白、判若鸿沟、判若两人、判若水火、判若云泥、判刑、判罪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 判

判【子集下】【刀部】 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判【卷四】【刀部】

分也。从刀半聲。普半切

说文解字注

(判)分也。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从刀。半聲。形聲包㑹意。普半切。十四部。